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5月7日,通山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文星学校,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生动实用的普法专题讲座。
“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侵犯了人格权中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校园欺凌。”
“如果有人试图从商店里偷东西,即使在出门前被发现并阻止,这种行为仍然可以被视为盗窃未遂。”
“未成年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会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活动中,通山法院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选取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父母未经同意翻看我的日记违法吗?”
“见义勇为受伤怎么办?”
现场互动环节,学生们踊跃提问,干警耐心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这样的普法活动很有意义,法官用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学生们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该校校长对法院的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此次普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通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选派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