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64岁的焦某哲领到法院转交的10000元,激动的握着诉讼服务中心汪法官的手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案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当事人清点案款
经查, 2016年3月,焦某哲与焦某德合伙经营一家副食批发部,后因经营不善,焦某哲要求退伙,焦某德同意其退伙,并出具退伙费20000元的欠条,承诺在2017年2月25日前清还。期满后,焦某德仅支付焦某哲10000元,余款未清,经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通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官了解情况后,将原、被告都找到一起当面协调,被告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只是说生意周转,手头不算宽松。汪法官意识到焦某德不是没有偿还能力,是想借故拖延些时间。便耐心劝导焦某德,一是焦某哲给你的投资款到现在至少等于无息使用一年多了,二来你现在还在从事个体经营,如果将你列入黑名单,将对你的贷款及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三来也损害了你们的之间的兄弟感情,这点钱只要你紧紧手就挤出来了。不等商量,焦某德立马通知其爱人送来了10000元现金。
以前所有案件都依法走程序,3个月、6个月甚至9个月都难以判下来,为积极回应群众快结案的司法期盼,通山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速裁团队,推行简案快办模式,很多案件在立案当天或者2到3天就审结执行到位,有效提高了审判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