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对2022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和《关于2022年度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通山县人民法院获得先进组织单位称号,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丛书,1件案件获评全省法院“精品案件”。
通山县人民法院因案例工作组织开展得好、报送案例质量高、入选上级刊物及获奖数量多,被评选为“先进组织单位”。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金学渊撰写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依法受保护——建筑公司诉实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丛书。
大畈法庭负责人吴丹办理的通山县人民法院 (2022)鄂1224执853号案件获评“精品案件三等奖”。
通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加强对审判执行前沿问题的研究,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通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