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3月30日上午,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主持并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

会上,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依次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部分章节,在深学细悟中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完毕后,邱剑军同志带头作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逐一发言,交流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
会议指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的政绩,归根结底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严守廉洁底线,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决摒弃“佛系”心态、“躺平”思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实干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把案子又好又快地办出来,以公正高效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利用学习教育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集中力量解决一至两个长期存在、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司法作风实现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