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通山法院立案庭法官朱必辉像往常一样来到人民调解中心的法官工作室,签发了一份司法确认书,这已经是通山县人民法院今年签发出去的第306份司法确认书。
这是一起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是湖北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被申请人是通山县某家居建材批发中心,法定代表人郑某。2016年,建材中心入驻产业园,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每年租金396000元,每四年付一次租金。2017年-2020年,建材中心已全额支付,且多付27400元。2021年,产业园再次向建材中心收取2021-2024年间的租金,共计1584000元,建材中心只支付了520000元,剩下的租金一直拖欠。无奈之下,产业园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的困扰。
湖北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曾在调解中心调解成功了两起房屋租赁的案件并进行了司法确认,7月1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又一次来到了调解中心,希望能够在这里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处理这起案件,驻点在这里的通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室认真审核了该公司提交的调解材料,便交由调解中心委派给通山县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官工作室提供专业指导。
7月18日至9月6日期间,在法官指导下房调委共组织双方进行了七次调解,申请人、被申请人都本着解决争议的目的,非常配合。但是申请人、被申请人对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受疫情影响的租金减免、租金金额的计算等方面争议非常大,两次调解都不欢而散,眼看调解就要失败。
8月22日,第五次调解时,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利弊,调解员从行业角度进行权衡,再次让双方坐在了一起,李某终于同意做出让步,但是还需要回去跟其他股东商议后进行决策。8月29日,第六次调解,被申请人也明确表示,尽快筹钱偿还欠款,并给出了具体的还款时间。9月6日,最后一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共欠申请人租金总额719800元,被申请人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20万元,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15万元,2023年6月1日前支付15万元,余款2023年10月1日前付清;双方都同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若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视为全部违约,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23日,双方相约来到调解中心找到朱必辉法官,要求进行司法确认,朱必辉法官现场签发了民事裁定书。至此,一起百万房租争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双方既节省了诉讼费,也减少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诉讼案件数呈现井喷式增长,通山法院开展诉源治理,经过多年的探索尝试,形成了县人民调解中心试点先行,各乡镇调解中心为纽带,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面铺开的县乡村三级多元解纷模式。目前,县人民调解中心入驻6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入驻172个基层治理组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压力,高效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