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法官顶烈日为当事人送案款

2017-07-12 15:29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陈德生 沈维    浏览: 755

74日中午,烈日当空,户外热浪扑面。审判二庭法官冷绪昌带领书记员沈维前往大路乡塘下砖厂,为原告陈某生送去3万元案款。

走进在陈某生居住的10余平米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进破旧的木门,却也赶到一丝凉爽。收到案款的陈某生激动得全身颤抖,不停称赞法官真心为民,办事效率高。

据了解,2016525日,陈某生在开车送砖坯时,因刹车失灵,致其右脚多处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经乡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工伤未果,于201736日,原告陈某生向通山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533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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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法官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邀约原、被告双方来法院,希望能在庭前化解矛盾,但因案件涉及砖厂6名股东,于是当场向双方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在庭后到塘下村向其余5个股东,告知本案相关情况。第二次开庭时,通过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双方争执很激烈,未能达成协议。庭后冷法官多次与双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6被告均同意支付5000元赔偿款。

在此案中,审判二庭积极开展庭前、庭后调解工作,秉着不怕苦不怕累,真心为当事人着想的态度办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