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云调解” 隔空化纠纷

2022-12-15 09:08
来源: 黄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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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沙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成功促成相隔异地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陈某与被告阮某于2003年9月份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认识、恋爱,后原、被告在安徽省怀远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22年10月31日,原告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黄沙法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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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联系,经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工作在异地,双方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并向当事人讲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方法,告知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保证线上调解的顺利进行。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双方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生活及矛盾焦点,对当事人做了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婚生子抚养权及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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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打破空间壁垒,实现案结事了,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更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诉讼中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