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通山法院邀请公安、检察、社区矫正等部门相关人员,就刑事诉讼有关事项衔接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就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时间节点管控、相互协调衔接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
会上,县法院陈开明副院长阐述了县法院组织此次衔接会议的原因,认为此前各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协调不畅,出现案件瑕疵,影响刑事案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刑事司法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公正高效办案。随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珍旦对刑事诉讼审理和执行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并表示将要求刑事审判法官认真履职,必要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避免在程序上出现瑕疵。
县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部、县公安局行政大队、看守所、县社区矫正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均在发言中表示,要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服务刑事审判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就之前各单位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办案的标准,特别是对在押犯人因严重疾病变更强制措施需要取保及监外执行等工作的统一了要求。
会上,四家单位还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需要办理因病取保候审的在押被告人,所要齐备的证明手续,内部文书衔接不及时,控辩规范出庭着装,缓刑执行考验,监外执行情况要求,换押、延期审理等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进和新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规范进行。
陈副院长感谢各单位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作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立案效率,按时送达诉讼材料,严格管控时间节点,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判处财产刑的依法移送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检察院。(通山法院研究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