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燕厦人民法庭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当事人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法院、执行法官衷心的谢意。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案件受理后,燕厦法庭执行法官迅速对案件进行研判和财产查控。经查,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以其名义购买了多份收益型保险。执行法官遂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耐心细致与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讲明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后果。同时,向被执行人了解其购买的保险的性质、金额等情况后,向其释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名下的收益型保险,可强制执行用于偿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得知此事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连夜驱车近1200公里返乡配合办理退保手续。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全部执行案款,其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随即向通山县人民法院亲笔书写了一封感谢信,被执行人也因履行了还款义务,避免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一封感谢信,是对法官们辛勤工作的认可,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在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通山法院的法官们将用行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