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通山县法院开展巡察工作

2025-03-18 18:23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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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朱四龙出席会议并作进驻动员讲话,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司法巡查组组长陈德东作重要讲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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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龙同志就如何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正确对待巡察工作,主动接受“政治体检”。

二是要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履行职能责任。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首要职责,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发扬斗争精神,从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工作实效。县法院党组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陈德东同志强调,司法巡查是强化监督指导的“探照灯”。上级法院通过巡查,能够及时发现下级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司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司法巡查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标尺”。从案件审理的程序公正到实体裁判的合法合理,从法官的廉洁自律到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巡查工作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推动下级法院严格依法履职。司法巡查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助推器”。巡查工作通过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向社会传递“司法不容瑕疵”的鲜明信号,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司法巡查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催化剂”。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新问题、新矛盾需要破解。上级法院通过巡查,既能发现“盆景式创新”的误区,也能提炼可推广的“基层智慧”,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司法巡查是锻造过硬队伍的“练兵场”。通过巡查,上级法院能够全面掌握下级法院干警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作风状态,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因此,县法院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支持巡查、配合巡查、用好巡查结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巡查“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邱剑军同志代表县法院党组郑重表态,他表示,此次巡察、司法巡查是对我院党组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将为我们精准“把脉问诊”,开出“治病良方”。我们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司法巡查的重要意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巡察组、司法巡查组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要服从安排讲大局,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巡察组、司法巡查组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配合、加强对接,合力做好巡察服务保障工作,为巡察、司法巡查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巡察、司法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要对标要求讲规矩,严格遵守巡察纪律。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司法巡查组全面掌握、真实了解我院的实际情况,真正把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帮助我们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过程。

四是要强化担当讲党性,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司法巡查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执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司法巡查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动员会后,巡察组还对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县委第三巡察组、市中院司法巡查组全体工作人员,县法院全体院领导、各中层负责人、全体干警及近五年离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