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畈法庭:“上门服务”执毕一起欠款多年的买卖合同案件

2022-03-28 09:40
来源: 大畈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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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大畈法庭干警来到大畈镇袁某的超市里,为行动不便的袁某送来了6900元的案款,一起拖欠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毕。

2016年,被告武汉某建筑公司承包了通山县大畈镇和平大桥的一处工程,便一直在原告袁某经营的超市赊购油盐米等货物。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26960元,2020年1月13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了部分欠款,下欠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2021年11月2日,经通山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实欠原告货款26960元,已还19990元,尚欠6970元,此欠款由被告在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于2022年2月24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承办法官反复向其释法说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带来的不利后果,被执行人终于将拖欠多年的货款交付大畈法庭。考虑到袁某行动不便,大畈法庭干警特事特办,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群众无小事,通山法院将始终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有效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窗口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